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砂锅粥中添加罂粟,老板获刑一年并被判十倍

广东传统名吃砂锅粥,已成为都市餐饮业一道靓丽的风景。可有家砂锅粥店老板刘某为了赚钱,竟动了歪主意,在里面加入添加过罂粟籽的酱料。近日,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,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。目前,该判决已生效。

年轻的刘某在龙华

开了间砂锅粥王的粥铺

他一直在想

怎么样能让自己的粥铺

人气更旺?

为了能增加花生酱的香味

他找到了一条捷径

他将从网上多次购买罂粟

和花生、芝麻碾成粉后

与其他酱料一起进行搅拌

然后将已添加罂粟籽的酱料

放进砂锅粥中进行销售

年6月12日,民警在店铺将刘某抓获时,并在其店铺、住处扣押了粥、花生酱、罂粟籽等。经鉴定,从扣押的罂粟籽中检出蒂巴因、可待因、吗啡、那可丁、罂粟碱成分,从扣押的花生酱中检出吗啡、那可丁成分。

罂粟里面竟然包含了

这么多有害成分

刘某的胆子真是不小

对于罂粟

相信大家并不陌生!

而比起罂粟籽,罂粟壳的危害更大

罂粟壳内含有多种具有镇静作用的药用成分,被广泛应用于医药行业,但是因为它含有丰富的生物碱,食用会让人成瘾,对人体的伤害很大,所以我国明文禁止把罂粟壳用于饮食行业。

经常吃放了罂粟壳的食物,轻则让人上瘾,一段时间不去吃就感觉浑身不自在,重则伤害人身体的神经系统,心脏等重要器官会出现中毒症状。

刘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、认罪认罚。因涉嫌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批准逮捕、提起公诉。

因刘某长期将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籽添加到食品中销售,已危害了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检察机关向社会公告了案件相关情况后,公告期内未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。于是,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,指控被告人刘某犯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的同时,还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请求判令被告人刘某支付涉案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元,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其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。

经开庭审理,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。近日,法院作出一审以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同时判令刘某向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元,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本次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的行为向消费者赔礼道歉。

在这里,深小晚要提醒广大经营者

切勿为了蝇头小利

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

各位小伙伴如果遇到

疑似“加料食品”

请马上报警求助

不让有毒食物继续祸害他人!

来源:深圳晚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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